长治拼团购房238群(64)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205人申请入群

自住房层高不低于2.8米 主窗不低于1.4米

发布时间: 2017-02-17 16:19:58

来源: 千龙网

分类: 行业动态

1072次浏览


今后自住房将改变层高低、窗户小的现状。16日,《自住型商品住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开始征求意见,拟规定层高不得低于2.8米,起居室、卧室等主要窗户高度不小于1.4米。如果自住房各项布局都能够合理规划,相信能吸引刚需住房者的眼球。

自住房要求“均好性”

配建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应满足均好性要求,即同一居住项目在建筑控制高度条件一致的情况下,自住型商品住房与普通商品房在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和人均绿地指标等方面应基本保持一致。在规划布局方面,配建自住型商品住房与普通商品房在总平面布局、朝向上应体现均好性。

自住房要统一物业管理

《审查要点》提出,对于配建自住型商品住房的项目,应将自住型商品住房停车位集中设置。地下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与住宅连通或设置于便于出行的部位;地下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设置电梯。

配建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商品住房与自住型商品住房应实施统一物业管理,建设单位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住型商品住房与商品住房进行物理分割。

自住房主窗不低于1.4米

《审查要点》首次明确提出,自住型商品住房层高应不小于2.8米,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

同时,各套型功能布局合理,各功能空间面积及交通面积应与套型总建筑面积相匹配;套内日照、采光、通风、隔声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责任编辑: 3scloupan001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